張貼日期: 2025-07-16 16:44:54 點閱:89
一、依據教育部核定「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114年中小學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府辦理全縣軟體統購案( 國小 - PaGamO中文素養題組、國小 - 國語日報數位精選版、國中 - AILEAD365)後,剩餘軟體經費辦理競爭型計畫,補助學校依需求自行小額採購教學軟體,請詳閱以下說明後依需求送件: (一) 第二批徵件不限軟體品項,各校可依教學需求選購,但必須在教育部公告的合格軟體清單內才可以選。 名單查詢 https://www.sdc.org.tw/download/ (二) 教育部要求各校申請採購小額軟體前,必須透過校內會議討論後決議採購項目,請學校將會議紀錄(含出席人員名單)附於計畫書後面,缺會議紀錄的申請案會直接剔除。 (三) 學校如獲補助,必須參加數位學習辦公室舉辦之「自學趣影片徵件」,將校內學生使用軟體學習情形拍成短片參加比賽,徵選辦法將另行公告。 (四) 申請金額上限為14萬9,999元(即小額採購上限),可包含2種以上軟體。惟考量教學應用積極學校,單案金額恐不敷使用,故開放學校可送複數案件,並以第1案、第2案等序號表示志願序,若經費不足時將以第1案優先核定。 (五) 本案核定後,請學校務必於10月底前完成採購,並將領據、收支結算表、驗收通過證明(即支出憑證黏存單影本)等文件免備文寄達縣網中心,俾依限完成各項經費程序。若學校無法配合期程請勿送件。 (六) 請注意教育部不同意買軟體送硬體方式,例如廠商買軟體送實物投影機或小機器人等,請勿於計畫書及概算表中規劃相關事項。 三、計畫書及經費概算表範例格式如附件,請連同上述校內會議紀錄一併送件。(複數案可使用同一份會議紀錄,但紀錄內容應提及所有軟體項目) 四、第一批徵件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7月25日止。如尚有多餘經費,將另外進行第三批徵件。 五、請於徵件期限內將申請資料免備文寄達「彰化市中正路二段530號 縣網中心」收。 六、如有未盡事宜,請逕洽縣網中心蔡技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