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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財團法人台中縣林賴足女士教育基金會辦理113學年度國中工讀助學金申請辦法 (校內交件期限113/9/18中午前)

類別:獎學金 張貼者:註冊組長

張貼日期: 2024-08-27 11:27:03 點閱: 473 (215.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申請條件:

公私立國中在學學生;申請學生需品行端正且因單親或失親、家庭突發變故、家境清寒,致求學過程有所阻礙,得申請本項工讀助學金。限台中市、南投縣市、彰化縣市之學校。本學年校內工讀時數須滿50小時。

※申請文件:

1.本會工讀助學申請書

2.成績單影本

3.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書

4.個人資料告知義務履行說明書。

※學年度結束後,由學校承辦人員將記錄表、心得報告於114年6月底前寄回本會存查,逾期或未交者(以郵戳為憑) ,隔年將取消申請資格一年。

※每校限一名。 (超過申請人數依前一學年成績及獎懲記錄篩選) (申請者須有校內行政處室同意提供50小時之工讀時數。)

※校內收件截止日:112/9/18中午前

※欲申請的同學,請在校內收件截止日前備妥所需文件,繳至教務處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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