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彰化縣國民中學教師每週授課節數編排要點」第三 點 、第六點及「彰化縣國民小學教師每週授課節數編排 要點」第三點、第五點, 並自114學年度起(114年8月1 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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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 張貼者 教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5-09-12 14:03:56  點閱:83


一、依據本府114年9月10日府教學字第1140336224號函(諒達)辦理。

二、更正上開公函附件檔案(刪除草案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