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6-03-26 10:38:18 點閱:16
一、依據本縣114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為因應教育部於115年1月12日公布修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等相關校事會議新制,本府特邀具相關法律實務經驗的何孟庭律師,結合SEL社會情緒學習趨勢,共同探討教師、學生及家長在「預防濫訴」與「權益維護」間的界線認知與情緒處理。
三、旨揭研習摘要如下:
(一) 研習時刻表:
| 內容 | 日期 | 時間 | 地點 | 講師 | 課程代碼 |
| 當情緒失控變成事件:SEL與校事會議的法律邏輯 | 115/03/31(二) | 09:30-12:30 | 東興國小 3F圖書室 |
何孟庭律師 | 5504606 |
(二) 研習對象:
1、本縣具教學輔導教師資格者(詳附件),與各校學務、輔導工作人員及校事會議承辦人員,將優先錄取。
2、對研習主題有興趣教師。
(三) 報名:請依課程代碼逕至全教網報名,報名人數上限30人,全程參與教師核予每場次3小時研習時數。
(四) 注意事項:
1、本案研習期間承辦學校開放停車,車輛請由正門旁側門出入(詳附件),惟停車位有限請盡量共乘前往。
2、為響應環保,請參與教師自備文具、餐具及飲水器具。
三、請貴校轉知附件所屬教師研習資訊,並核予本案參與教師及承辦學校工作人員公假出席。
四、檢附本縣教輔教師名單及東興國小側門照片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