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6-04-21 14:18:24 點閱:24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教育部國教署)114年4月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0747號函、本府114年7月25日府教學字第1140292313號函及本府教育處[11502256] [行政公告]賡續辦理辦理。
二、請有符合條件老師請與教學組聯繫。
三、本計畫補助對象、場次說明如下:
(一)實施對象:本縣轄屬各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含各校國中部與國小部)編制內現職教師(含3個月以上代理教師)及獲薦派參與教育部國教署辦理現職教師輔導認證研習課程之教師,以下稱教師)。教師於114學年度繳交報名費並完成認證考試,且無任一節次缺考或違規情形者,核予補助,惟每試最高補助上限新臺幣2,500元。
(二)本計畫補助認證考試報名費場次如下:
1. 教育部115年度第1次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且限擇B卷或C卷應考,每師、每次新臺幣(以下同)250元。
2. 客家委員會客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報名費補助,請詳閱編號11503589行政公告,每師、每次250元。
3. 國立成功大學2026年春季全民台語認證,且限擇「教育部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應考者,每師、每次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