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縣115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
二、實施目的:
(一)提升本縣輔導員對「人工智慧與人權」議題的理解、重視與教學實踐能力。
(二)結合中央與本縣輔導網絡資源,促進AI與人權教育議題之交流與合作。
(三)落實科技倫理、人權保障與反歧視之教學活動,培養學生數位素養與公民行動能力。
三、實施方式:
(一)人權教育議題分團已製作「人工智慧(AI)與人權」教材包上傳至CIRN平台(https://cirn.k12ea.gov.tw/web1126/List.aspx?fid=16990),請本縣高中以下學校,並轉貼於本縣相關網路,響應此活動的師生可以下載使用及教學推廣。
(二)鼓勵本縣高中以下教師參與研習並實施本活動,建議可結合公開授課、議題融入及跨領域教學等方式進行。本研習計畫分2場次,請貴校鼓勵教師擇一場次報名參加,並惠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
第一場:
辦理日期:115年10月22日(四)9:00~12:30。
辦理地點:彰化縣長安國小(南彰)。
課程代碼:5761911
第二場:
辦理日期:115年11月26日(四)9:00~12:30。
辦理地點:彰化縣洛津國小(北彰)。
課程代碼:5761913
(三)請參與上述研習場次之教師於116年1月15日前將學生學習成果或課堂照片上傳至GOOGLE雲端位置(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o1iIFH0Y3uCCJFzCihtUqVYwly4JyYBl?usp=sharing),根據報名場次分別上傳南彰場或北彰場。
(四)辦理公開授課之教師,如需拍攝學生影像或個別學生作品,並將相關照片、影片上傳至網路,請務必事先取得「著作、影像使用權授權同意書」。照片如含學生臉部或其他可辨識身分的資訊,請先進行模糊化處理;建議以學生上課背影或學生未入鏡的方式拍攝。學生作品亦請避免呈現姓名或其他個人資料。
四、 檢附實施計畫1份。
五、 相關事宜請聯絡明禮國小易沛羽老師,電話:(04)874-2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