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7-30 17:08:04 點閱:15
一、依據教育部核定「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114年中小學實施計畫辦理。
二、該計畫補助學校辦理「數位教學相關」研習,今年度學校可辦理A1研習、A2研習、B4研習(講師為領域或科目教師設計數位教學課程,可融入行動載具、AI、教學平台或實用教學軟體等元素)。
三、學校如辦理A1、A2、B4,開立研習課程名稱請依附件PDF檔正確範例命名,並加上「精進數位」屬性標籤,以利KPI時數統計。
四、若參訓人數不足20人,請開放鄰近學校教師參訓。
五、每場次研習,3小時研習內聘師資以不超過新臺幣8000元為原則,外聘師資以不超過新臺幣1萬1000元為原則;6小時內聘師資以不超過新臺幣1萬4000元為原則,外聘師資以不超過新臺幣2萬元為原則。支用項目可包含講師費、二代健保、膳費、場地佈置、印刷費、教學耗材、雜支等,請於經費概算表逐項列明。(不可編列參訓教師之代課費)
六、請檢附經費概算表及簡易研習計畫1份,計畫內容至少包含課程主題、日期時間、講師姓名職稱、預期效益等資訊,研習日期請規劃於今年9月至12月之間。
七、本批次收件自即日起至114年8月13日止,請免備文寄至 彰化市中正路二段530號 縣網中心收。逾期未送件視為無需求。
八、如有未盡事宜,請逕洽縣網中心蔡技佐 04-723718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