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6-09-03 10:32:46 點閱:19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8月20日臺教國署國字 第1155502796號函辦理。
二、按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正常教學督導辦法第3條規定:「國民中小學應訂定正常教學自主檢核方式,並定期進行自主 檢核。前項正常教學自主檢核,其項目由中央主管機關定 之;國民中學應於每學年開學前,將檢核結果公告於學校 網站。」
三、請各校依附件檢核表進行正常教學自主檢核,並請於每學 年開學前將檢核表及該表所列相關佐證資料,於學校官網 明顯處或專區公告,另課後輔導、寒假及暑假學藝活動之 課表請依各學期期程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