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10月22日臺教師(三)字第1152602970號函 辦理。
二、為充裕師資來源,請評估貴校就師資結構及學校規模等因素,就師資缺乏之領域或科目(包含特殊教育),規劃提報 學分班進修需求數量及薦送教師名單予教育部規劃開班。
三、教育部將視所提需求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以下簡稱師培大學)於116年暑假或適宜時間開辦旨揭學分班,班別包含國小加註領域專長學分班及中等學校第二專長學分班。
四、查115學年度國中教師專長授課比率,整體而言以地球科學、表演藝術、家政、童軍、資訊科技、生活科技及健康教育等科目尚待提升。請貴校就專長授課比率較低之科目,務必務實提報。
五、每班以招收25名至50名學員為原則,倘需求達25人以上, 將協調師培大學至當地開班,未達25人則併至其他縣市就近開班。
請有興趣老師於11/9(一)以前,知會教學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