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本縣縣立學校現任教職員工(含校長)健康,本府自115年11月2日起提供流感疫苗接種服務,請轉知貴校符合資格人員,並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請查照,如附件。
一、依據本府115年10月27日府教體字第1150430288號函續辦。
二、旨揭接種對象為本縣縣立學校具接種意願之現任教職員工(含校長,涵蓋公費及非公費流感疫苗適用人員)。
三、符合前開資格且未及於校園集中接種或未及在校造冊者,得於所屬學校集中接種日後前往本縣各衛生所接種,請貴校准予公假前往。
四、請轉知所屬同仁依前開函文規定攜帶健保卡及學校出具之聲明書,並先行電話洽詢各衛生所門診時間預約前往;接種服務至115年12月13日或疫苗用罄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