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14學年度第1學期「助學金」,校內收件截止日至11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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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 / 張貼者 註冊組長    


張貼日期: 2025-08-28 11:11:50  點閱:163


一、申請資格:

國內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五專前三年)、

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重大天然災害係指申請日期起算前三年內災害發生時,中央或直轄市、縣(市)、鄉(鎮、市)

業經成立災害應變中心為認定基準。

 

二、申請文件:

凡合於前述申請資格之受災家庭在學子女,填具申請表乙份(一人填一表);

由學校彙總後連同下列文件寄交本會。

(一) 鄉(鎮、市、區)公所出具係為天然災害災區受災家庭證明乙份。

(二) 鄉(鎮、市、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非低收入戶但家境清寒貧苦者得檢具

       鄉(鎮、市、區)公所出具已列入政府中低收入兒少扶助之證明。

(三) 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四) 在學證明乙份。

(五) 印領清冊。

(六) 切結書。

 

三、校內收件截止日:符合申請的同學,請於114/10/1放學前,備妥所需文件到註冊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