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YMCA清寒獎學金 ,校內申請時間至10/23放學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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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 / 張貼者 註冊組長    


張貼日期: 2025-10-08 10:46:44  點閱:108


一、申請對象及資格:

1. 設籍並就讀於彰化縣公立國中之學生

2. 家境清寒者或家庭突遭變故而需助學者或家長非自願性失業,經濟頓失依靠,有學業中輟之虞者。

3. 每學年學業成績平均在 75 分以上,綜合表現無小過(含)以上者。

4. 同期間未獲得相似之獎助學金補助(含政府、財團法人)。

二、申請文件:

1. 填妥之申請表乙份(如附件)

2.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3.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4. 下列之ㄧ證明文件: (1)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2)家庭突遭變故需經濟資助者:由學校或導師出具證明。

5. 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需蓋有學校證明印鑑)。

6. 受獎人得獎心得 300~500 字及感謝卡。

三、獎學金金額與名額:

1. 5,000元獎助學金,並於12/14下午2:30-5:30音樂會結束後發放,申請學生須全程參與音樂會。

2. 每校 1 名。

 

請要申請的同學備好申請文件繳至教務處,校內申請時間至10/23放學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