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教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5-11-27 10:34:20 點閱:36
一、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正常教學督導辦法及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正常教學實施要點辦理。
二、倘貴校正常教學相關資料或網站專區等名稱含有「教學正常化」,請於114年12月5日(五)前將其修正為「正常教學」,俾符合現行法規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