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12-02 14:16:24 點閱:30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教育部國教署)114 年11月27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5704219號函辦理。
二、「臺灣手語」已定為國家語言,依「國家語言發展法」規 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自111學年度起由國 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開始實施。為賡 續培育臺灣手語師資,爰教育部國教署辦理本計畫並委請 國立嘉義大學辦理。
三、旨揭計畫培訓參訓對象為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現 職正式教師,並請於114年12月10日前完成報名及檢送報名 表(報名表請逕郵寄至:彰化縣彰化市泰和路二段145巷1 號,彰化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四、報名方式(一)有意願且符合參訓對象之教師,請填具報名表並至報名表單網頁(https://forms.gle/PH6FjhgGuDa6fxwT8)填寫 報名基本資料。 (二)報名表經服務學校確認核章後,由服務學校送本府審核 及薦派,1校以薦派1人為原則。
五、國立嘉義大學於115年1月2日前公告錄取名單,並將公告於 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首頁最新公告區 (https://website.ncyu.edu.tw/cset),並以電子郵件 個別通知錄取。
六、培訓時間、地點及課程:預計115年1月至115年6月,實際 授課時間另行公告(薦送教師參訓地點應以就近區域為原 則)。課程時數為108小時,課程安排每週1天,所有課程 (初級臺灣手語課程、中級臺灣手語課程及學科課程)結 束後,進行筆試、手語測驗及教學演示3項進行測驗。
七、參與本計畫之現職正式教師,請學校務必依錄取通知及本 培訓之課表(含培訓後測驗)給予公(差)假。另,為鼓 勵教師參與培訓,教育部國教署將部分補助參訓教師排代 課鐘點費。
八、申請課程抵免:針對已擁有證照(手語翻譯員等)或具手 語能力或教學經驗之教師,如報名臺灣手語教師培訓及認 證時,得申請課程抵免,其抵免方式將公告於國立嘉義大 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網站(網址:https://website. ncyu.edu.tw/cset)。請在報名時一併申請(第3期培訓報 名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 /PH6FjhgGuDa6fxwT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