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6-03-10 13:25:45 點閱:23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2月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6146號函及115年2月12日行政公告11501231號賡續辦理。
二、為讓語言的運用能自然融入生活情境中,提升學生學習臺灣台語或閩東語之興趣,活化臺灣台語或閩東語課程,爰辦理旨揭計畫,以沉浸式方式融入學期間課程,營造有效學習情境。
三、旨案補助方式如下:
(一)補助項目區分教師專業支持、學生多元學習費用及其他費用,補助項目為:
1、教師專業支持:教材教具費、物品費、輔導費、鐘點費(社群講師講座鐘點費、排代鐘點費、減課鐘點費及協同教學教師鐘點費)、國內旅費、膳費及臺灣台語/閩東語語言提升課程。
2、學生多元學習:教師鐘點費、教學材料費、活動費、保險費、租車費。
3、其他費用:印刷費、雜支、全民健保補充保費。
4、外加深化學習情境營造費用:建置本土語文閱讀角、規劃臺灣台語或閩東語廣播、建立全校性獎勵機制、辦理學生語言學習競賽、課後學生多元學習活動。
(二)每校依實施總班級數核定上限如下:
1、於二分之一以上年級實施,且實施總班級數達13班以上:新臺幣(以下同)80萬元,外加深化學習情境經費20萬元,申請上限為100萬元。
2、實施總班級數達13班以上:60萬元,外加深化學習情境經費20萬元,申請上限為80萬元。
3、實施總班級數達7至12班:40萬元,外加深化學習情境經費10萬元,申請上限為50萬元。
4、實施總班級數4至6班:20萬元,外加深化學習情境經費10萬元,申請上限為30萬元。
5、實施總班級數3班以下:10萬元,外加深化學習情境經費10萬元,申請上限為20萬元。
四、旨案請貴校於115年3月19日(星期三)前寄送申請資料至彰化縣政府教育處–劉家甄收(註明臺灣台語/閩東語沉浸式教學計畫)進行資料初審(逾期不受理)。
五、旨揭計畫相關申辦說明資料,另置於「國中小課程與教學計畫填報系統-國民中小學臺灣台語/閩東語沉浸式教學計畫」(https://teach.k12ea.gov.tw/);倘有未盡事宜,
請逕洽國立臺南大學楊小姐或張小姐(06)214-6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