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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學年度教科書評選工作流程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設備組長

張貼日期: 2026-03-30 16:44:31 點閱: 338 (3327.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彰化縣立陽明國民中學115學年度教科書評選工作流程

115/03/13課發會通過

依據:民國108年04月15日「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選用注意事項」與112年2月10日「彰化縣立陽明國民中學採購教科圖書選用辦法」

一、 3月20日(五)前:網站及書面公告教科書評選流程。

二、 4月20日(一)至 5月1日(五)各版本教科書公開展示

展示地點:第三會議室

*歡迎老師至上列地點參閱各版本教科書。

三、 5月4日(一)08:00至 5月15日(五)16:00:教科書評選會議

1.時間:各領域教學研究會時間(時間確定請發通知給設備組及相關同仁)

2.地點:第三會議室(若遇其他會議請改校史室或多元教室)

3.主持人:各領域召集人

4.主旨:充分討論各版本的優、缺點,於會後繳交下列各項表件,煩請各科召集人彙整。

(1)「教科書評比表」:每位教師皆需填寫,每科每年級各乙份。

(2)「教科書評選會議記錄」:每科每年級需填寫乙份,出席者要簽名。

四、教科書決選後,請於5/18(一)中午前,請各召集人彙整「教科書評比表」、
「教科書評選會議記錄」,送回教務處設備組,由設備組統計評選結果。

五、其他:

1.同一學年度內以辦理一次評選作業為原則。

2.藝能科、彈性課程若使用自編教材,經該科任課教師開會討論後,
可做成紀錄,不必評選。

3.請於「教科書評選會議記錄」上,決定選用版本的順位,並註明
是否訂購學生用習作本或練習本等相關教材。

4.若領域有意召開「書商展示」會議,請告知教務處並以公平、公開
為原則。

註:若縣府有委託之辦法公布,再依其辦法調整流程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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