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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114學年度國中體育班免測第一階段體適能測驗學生名單 (通過免測證明可至本校學務處體育組領取)

類別:招生訊息 張貼者:體育組長

張貼日期: 2025-01-20 09:05:52 點閱: 1413 (1072.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 依據「彰化縣 114 學年度國中體育班招生體適能檢測簡章」第5點第2款規定辦理並復本校114年1月9日陽中學字第1140000139號函。
二、 請家長留意以下事項:
(一) 請提醒考生,免測體適能測驗僅限送審並審核通過之運動種類,如考生要報考其他運動種類,仍須再次報名參加縣府於114年3月8日統一辦理之體適能測驗。
(請立即來電告知04-7222263#330體育組長陳韋博)
(二) 持免測體適能審核通過證明之考生,仍須參加各校第二階段專長測驗, 並照各校錄取標準按成績依序錄取。
(三) 持免測體適能審核通過證明之考生,視同第一階段體適能成績為49.5分。
(四) 縣府統一寄發免測體適能證明,由本校協助發予考生,以利考生報名第二階段專長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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