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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立陽明國民中學113學年度畢業生縣長獎審查評選辦法

類別:法規 張貼者:註冊組長

張貼日期: 2025-03-17 07:00:00 點閱: 770 (1395.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113學年度縣長獎提報時程

★學習卓越獎

【每班1名,5月8-9日提報】

1.資格:各學習領域成績總平均加總全班第一

★特殊獎項

【自行提報,3月24日前送件,3月26日校內審查,請家長確認孩子是否符合資格】

①科學創意獎②文學創作獎③人文藝術獎④體育競優獎【該領域的賽事獲得官方主辦國際或全國性之個人項目成績前六名,需檢附佐證資料】

⑤技藝金手獎【本縣技藝競賽第一名,需檢附佐證資料】

⑥修德善行獎【有具體事蹟,需附上佐證資料及師長推薦表】

⑦逆境奮發獎【家境貧困、身心障礙且參加縣級競賽個人項目成績前三名,須附證明及佐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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