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8-12 08:07:56 點閱:24
轉知彰化縣114年度國民中小學身心障礙學生獎助學金,有意申請者,請於114年九月九日前備妥文件向輔導室特教組申請
一、填寫『彰化縣 114學年度彰化縣立陽明國中特殊教育學生獎助學金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詳申請表),必附文件為:學年成績、品行優良證明(學年成績請自行向教務申請,品行優良證明請向學務處申請,若為國一學生,請回原畢業國小申請)
二、請將『彰化縣 114學年度彰化縣立陽明國中特殊教育學生獎助學金申請表』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114年9月9日中午前送至輔導室特教組匯整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