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彰化縣114學年度第1學期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校內申請截止時間至114/10/3(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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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 / 張貼者
註冊組長
張貼日期: 2025-09-11 11: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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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
彰化縣114學年度第1學期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自114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止受理申請,請惠予轉知符合資格學生依限提出申請,請查照。 |
一、 |
依據「彰化縣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辦理。 |
二、 |
申請資格:凡設籍本縣滿6個月以上,現就讀本縣國民中學或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自強學生(不含空中大學、教育推廣學分班、實習生、在職進修及學分補助費之學生),符合本要點第2點各款資格且未領受公費待遇之優秀學生始得提出申請。 |
(二) |
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正、反面影本且須具本學期註冊章);請以A4紙張印製。 |
(三) |
自強證明:符合本要點第二點各款資格之證明文件(請務必依要點所列文件提供佐證;如為學校出具書面證明者,請依附件「學校證明書」格式送件)。 |
(四) |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證明書(單)1份(請將等第成績換算成數字)。 |
(五) |
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戶籍謄本須為繳交申請書前一個月內申請者)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