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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15學年度分組合作學習計畫」申請作業,自115學年度起調整併入「115學年度活化教學與多元學習計畫」辦理,如有意願申請該計畫之學校,請依「115學年度活化教學與多元學習計畫」提出申請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教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6-03-06 14:59:11 點閱: 160 (3155.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2月2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55500448號函辦理。

二、為整合相關計畫資源與推動機制,自115學年度起,「分組合作學習計畫」不再單獨受理申請,改併入「活化教學與多元學習計畫」架構內辦理,由學校依需求於旨揭計畫中擇相應子計畫提出申請。

三、原擬申辦「分組合作學習計畫」者,請依「115學年度活化教學與多元學習計畫」之規定表件與期程提出申請。

四、為提供推動支持,獲核定之學校,屆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將提供輔導支持措施,協助各校教師提升分組教學知能。

五、檢附「115學年度活化教學及多元學習計畫申辦說明會計畫」(含相關附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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