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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轉勞動部「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第4條之2、第4條之3,業經該部於115年4月8日令修正發布一案, 請查照。

類別:法規 張貼者:人事管理員

張貼日期: 2026-04-16 09:13:19 點閱: 309 (3372.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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