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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中小學數位學習實施計畫」 設置實用教學軟體示範學校實施計畫即日起開始第二批徵件,有意願推薦同仁請洽資訊組(11月6日前,需協助報告與自學趣影片製作)

類別:數位學習 張貼者:資訊組長

張貼日期: 2026-11-03 10:30:57 點閱: 23 (4324.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11510288] 「115年度中小學數位學習實施計畫」 設置實用教學軟體示範學校實施計畫即日起開始第二批徵件,請各校踴躍送件,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核定「115年度中小學數位學習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府辦理全縣軟體統購案( 國小 - PaGamO中文素養題組、國中 - AILEAD365 / 康軒雲學校 / 翰林雲端學院 各校3選1)後,剩餘軟體經費辦理競爭型計畫,補助學校依需求自行小額採購教學軟體,請詳閱以下說明後依需求送件:

(一) 第二批徵件開放申請教育部合格清單所有軟體,請參閱附件清單。

(二) 教育部要求各校申請採購小額軟體前,必須透過校內會議討論後決議採購項目,請學校將會議紀錄(含出席人員名單)附於計畫書後面。不限會議形式或規模,小型的備課會議、領域會議都可以,請至少3人以上與會。

(三) 學校如獲補助,必須參加數位學習辦公室舉辦之「自學趣影片徵件」,將校內學生使用軟體學習情形拍成短片參加比賽,徵選辦法另行公告。 (如果今年的自學趣來不及投稿,就要投明年的,視經費核定及學校採購期程而定)

(四) 學校如獲補助,明年需配合軟體分享會派1位老師進行線上分享5分鐘。

(五) 申請金額上限為14萬9,999元(即小額採購上限),可包含2種以上軟體。

(六) 本案核定後,請學校自行完成採購後,將領據、收支結算表、驗收通過證明(即支出憑證黏存單影本)等文件免備文寄達縣網中心。若超過結算期程需另配合辦理經費保留。

(七) 請注意教育部不同意買軟體送硬體方式,例如廠商買軟體送實物投影機或觸控大屏等,請勿於計畫書及概算表中提及相關事項。

三、計畫書及經費概算表範例格式如附件(紅字部分請自己填入),請連同上述校內會議紀錄一併送件。

四、第二批徵件期間自即日起至115年11月16日止,預計12月上旬核定經費。請於徵件期限內將申請資料(計畫、概算、會議紀錄)免備文寄達「彰化市中正路二段530號 縣網中心」收。

五、如有未盡事宜,請逕洽縣網中心蔡技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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